对于 2026 届北京中考考生来说,加分政策是备受关注的重要内容。究竟哪些考生能享受加分待遇,又有怎样的审核流程呢?下面北京中考信息网就为大家详细梳理,供参考了解。
一、可加 20 分的考生条件及审核流程
(一)烈士子女考生
烈士子女考生需将《烈士证明书》或《烈士光荣证》交由初中学校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学校把证书复印件交区中招办复审,复审通过后区中招办将汇总名单及复印件报考试院中招办,最后由考试院中招办报北京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拥军优抚处审核。
(二)特定地区及岗位现役军人、消防救援人员子女
现在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西藏自治区,军队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和在高风险、高危害岗位连续工作 3 年以上(含已工作并将连续工作 3 年以上)现役军人的子女和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以及有子女后曾在该地区和岗位累计工作 5 年以上现役军人的子女和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符合条件可在录取时加 20 分。
二、可加 10 分的考生条件及审核流程
(一)因公牺牲及残疾人民警察子女
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其资格审核分级进行。在京中央政法机关工作人民警察优抚对象及其子女由所在局级单位人事部门初审,合格后报所属中央政法机关人事部门复审;北京市政法系统人民警察优抚对象及其子女由所在市级政法单位政治部初审,合格后报市委政法委员会复审;属于铁路、交通、民航、森林公安局、海关缉私局及所属单位人民警察优抚对象及其子女由本系统公安局初审,合格后报公安部人事训练局复审。
(二)见义勇为人员子女
见义勇为人员、因见义勇为死亡和一至四级伤残人员的子女,考生要将《见义勇为人员证书》《见义勇为人员残疾证》交由初中学校初审,初审通过后学校交复印件给区中招办复审,复审通过后区中招办报考试院中招办,再由考试院中招办报北京市民政局见义勇为权益保护处审核。
(三)其他相关现役军人、消防救援人员子女
现在担任战备值班任务的师以下战斗部队连续工作 3 年以上(含已工作并将连续工作 3 年以上),以及有子女后曾在担任战备值班任务的师以下战斗部队工作累计满 5 年的现役军人的子女;现在担任灭火救援任务的总队(含)以下单位连续工作 3 年以上(含已工作并将连续工作 3 年以上)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以及有子女后曾在担任灭火救援任务的总队(含)以下单位(或担任战备值班任务的师以下战斗部队)工作累计满 5 年的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现在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军队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连续工作 3 年以上(含已工作并将连续工作 3 年以上)现役军人的子女和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以及有子女后曾在该地区和岗位累计工作 5 年以上现役军人的子女和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和残疾军人;在军事训练和执行非战争军事行动任务中荣获二等功或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现役军人的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或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这些考生在录取时加 10 分。
三、可加 5 分的考生条件及审核流程
(一)归侨(华侨)子女考生
归侨(华侨)子女考生持亲属关系证明及相关身份材料到学籍所在区侨办办理资格审核手续。
(二)台湾省籍考生
考生将本人、考生父母有效身份证件(户口本、身份证或台胞证)交由初中学校初审,初审通过后学校交复印件给区中招办复审,复审通过后区中招办报考试院中招办,再由考试院中招办报北京市台湾同胞联谊会审核。
(三)特定转学少数民族考生
从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在初级中等教育阶段转学到本市就读的少数民族考生,需填写 “北京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少数民族考生加分申请表”,学校根据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核对申请表信息并盖章确认,登录中招信息服务平台录入相关信息,汇总后上报本区中招办,各区中招办核对信息无误后盖章确认再上报考试院中招办,最后由市民委、市教委进行资格审核。
四、总分相同优先录取情况
现役军人子女、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现任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随任子女(初中阶段回国),在录取总分相同的情况下可优先录取。现任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随任子女考生需持驻外使领馆出具的《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随任子女回国证明》,到区中招办办理资格认定手续。
五、多重加分待遇选择及注意事项
符合多种加分条件的考生,只能自行选择享受其中一种加分待遇。已享受加分待遇的现役军人子女、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现任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随任子女,则不再享受在录取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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